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
2.符合报考普通高等院校报名条件以及所报专业的生理、心理要求。
五、考试办法
(一)山东省
1.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科类 |
考试地点 |
1月18日至2月19日网报 |
2月23-24日 |
艺术文 |
潍坊市招办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
2.考试科目及分值
(1)音乐素质(60分):视唱。
(2)主试科目(200分):声乐(含流行唱法,音乐剧唱法,以上两种唱法可自备MP3格式伴奏,或用乐器自弹自唱,也可提供乐谱由我方钢琴伴奏)、器乐(含流行器乐)、舞蹈(含现代、流行、爵士舞蹈),任选一项。考生需提前准备1个考试作品。
(3)加试科目(40分):自愿加试,可从器乐、声乐、舞蹈中任选一项。
专业考试费200元(初试、复试一次进行)。
4.成绩公布及查询
我校将在3月31日之前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4执行。
(二)江西省、河北省、湖南省
江西省、河北省、湖南省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的音乐表演专业统考或联考,我校直接使用相关生源省份的统考或联考成绩。
六、文化考试与录取
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科目考试;学校将对文化及专业均上线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电话:(0516)83403064(招办)、83403687(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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