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校校考成绩。
3、优先录取各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本省剩余计划补录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
4、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我校7月中下旬组织的专业复查(即三试),复查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5、按照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八、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10000元。如果国家调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学校将执行新标准。
九、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将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考生申诉或举报邮箱:jwss@bjtu.edu.cn。
2、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行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邮政编码:100044
网 址:http://zsw.bjtu.edu.cn
咨询电话:艺术类咨询010-51685477;招生政策咨询010-51688441转9
乘车路线:西直门地铁站换乘16路、26路、运通105公共汽车到北京交通大学站下车;或乘16路、26路公共汽车到大柳树南站下车。
十一、其他说明
1、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
2、我校没有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辅导班。
3、我校没有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报名考试。
4、简章中未尽事宜将在《北京交通大学招生章程》中补充说明。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建筑与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