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河南 |
1月16日-17日(编导) 1月17日-18日(播音) |
1月18日(编导) 1月19日-20日(播音) |
郑州市106中学 |
河北 |
2月16日-17日 |
2月19日(编导) 2月18日-19日(播音) |
石家庄信息工程学院北校区 |
山东 |
1月18日-29日网报 |
2月17日 |
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湖北 |
3月1日-2日网报 |
3月6日 |
武汉市沙湖考试基地 |
江苏 |
1月15日-20日网报(播音) 1月16日-20日网报(编导) |
1月23-24日(播音) 1月24日(编导) |
南京师大音乐学院 |
山西 |
1月5日-10日网报 |
1月24日(编导) 1月24日-25日(播音) |
山西传媒学院 |
安徽 |
2月21日--22日 |
2月23日-24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注: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如有变化,以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公布的为准,请及时关注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的最新消息。注明网报的请登陆该省考试院(招办)规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统考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校考,报名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本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考试)。
(三)省外专业考试内容及形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试。内容为: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朗读自备材料;播读指定稿件;即兴评述或模拟主持;个人才艺展示。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笔试分为上、下两半场进行,上半场时长90分钟,内容为综合知识及命题编故事;下半场时长120分钟,内容为影视作品分析。上半场与下半场之间休息15分钟。
五、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省外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选择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作为录取依据。请合格考生注意跟踪查看,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填报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考试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等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