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专业简介
音乐学(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舞蹈与形体、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钢琴配弹、音乐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音乐表演(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乐器法常识、曲艺常识、表演与台词、化妆、形体训练、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本专业设有音响导演方向。主要培养舞台表演、音乐编导及音乐制作人才。
舞蹈学(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
(以声乐、舞蹈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
美术学(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开设素描、水彩画、油画、中国画、工艺美术、中外美术史、美术技法理论、书法、美术教学法、艺术概论等课程。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艺术设计学(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艺术设计学专业分为环境艺术设计、影视艺术设计、动漫艺术设计、陶艺雕塑、形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等专业方向。开设基础图案、素描、水彩画、平面构成、立体构成、工艺美术、字体设计、中国画、标志设计、设计原理、设计表现技法、设计制图、人体工学、透视学、CI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设计、书装设计、电脑设计等147门课程。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绘画专业(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坚持传承和创新兼顾的教学理念,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原则,通过理论学习使学生了解中西方传统绘画体系及现当代绘画体系,通过实践学习使学生掌握绘画的基本材料和表现技法,掌握基础造型和色彩表现的专业技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独特艺术视角及鲜明的艺术语言。开设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中外美术史、美术概论、绘画经典解读、绘画技法理论、专业绘画、专业实习、毕业创作等课程。主要培养具有坚实绘画基础同时具备绘画创作和绘画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工艺美术(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开设素描、色彩、基础图案、设计理论、透视学、三大构成、中国画、装饰画、简笔画、民间美术、设计史、包装装潢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字体设计、广告招贴设计、CI设计、展示设计等课程。培养平面设计及环境艺术设计方面的设计师和大中专职业技术院校设计专业的教学人才。培养在文化、教育、新闻出版、房地产开发、城市建设等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工作并具备独立开办艺术设计公司能力的人才。
播音与主持艺术 (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主要开设有新闻学概论、新闻采访学、美学、中外文学、传播学、播音创作基础、发声学、形体及表演、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基础写作、演讲与口才、影视文化等专业必修课程近40门。该专业培养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素质全面的知识型、研究型、娱乐型播音、主持专门人才。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主要开设有电视编导、电视摄像与构图、电视画面编辑、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电视导播、广播电视技术、戏剧概论、视听语言、广播编导艺术、影视精品读解、电视音乐与音响、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课程。本专业面向电视台、电台和影视传媒机构,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功底、适应能力强、发展后劲足,能够胜任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和频道的策划、编导、主持和制作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广播电视编导人才。
二、招生计划
各省招生的具体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2013年生源计划表。
三、 校考考点及时间安排
详见《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省外校考时间安排表》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联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必须联考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校校考,报名时备齐身份证复印件和当地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仅招收文科考生,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校考且取得专业合格证,并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三)校考考试内容
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初试只考主科(声乐、器乐、钢琴)任选一项;复试考主科和视唱、练耳。
舞蹈学:舞蹈基本功测试;成品舞。
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素描;色彩。
播音与主持艺术:面试(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朗读自备材料;朗读或播发指定稿件;回答考官提问;个人才艺展示)。
广播电视编导:笔试(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
五、 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上(http://zsb.hunnu.edu.cn)发布校考成绩,按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校考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填报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省外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且取
得合格证,按照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2、取得我校美术类校考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专业;取得我校音乐类校考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取得我校舞蹈学校考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校考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填报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合格,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60%+高考文化分*40%)。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新生入校后两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其他
1、考生报考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咨询电话
音乐学院:0731-88631079
美术学院:0731-88631985
新闻与传播学院:0731-88872783
工程与设计学院:0731-88873053
学校招生办:0731-88872168、88872412、88872222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4、本简章适用于湖南省以外我校设有校考考点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
5、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