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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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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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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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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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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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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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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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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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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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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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苏、广西、湖南、河南、安徽、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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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具体招生计划、招生省份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为准。
2、学费按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收取。我校目前实施学分制收费,按照该标准预计音乐学(师范)专业每年学费10350元左右。
二、招生省份及具体安排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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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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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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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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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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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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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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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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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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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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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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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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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早8:00-1.18晚19:00(在规定时间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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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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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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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南、河南、安徽、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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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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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校考
校考报名时须带《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得补考。我校校考只接收生源省音乐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报名考试。
校考成绩将于4月1日前后在温州大学招生网(http://http://zs.wzu.edu.cn/)开通查询!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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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科目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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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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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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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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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听音,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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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题视唱和模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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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线谱、简谱自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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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任选其中1项,不能多选),占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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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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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独唱歌曲1首,各种风格演唱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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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自备乐谱,考生可清唱也可由考点统一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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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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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乐曲1首,乐器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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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考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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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原则
1、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江省: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50%+专业成绩(百分制)×7.5×50%
其他省: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30%+专业成绩(百分制)×7.5×70%
2、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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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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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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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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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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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