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
|
1月18日-1月29日
2月14日-2月16日
|
2月20日
|
0531-86111568
|
4.成绩查询:考生请登录网页http://bkzs.hfut.edu.cn/查询成绩,合格名单以本科生招生网公示为准,并在规定时间报送所在省招办。我校不再单独发放纸质合格证。
5.录取规则:
(1)报考合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专业课要达到所在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线,文化课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各省市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统一排序(明确要求按考生文、理科分别录取的省市除外),不设专业级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总分×60%+文化课总分×40% 。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招生计划与录取
1.省统考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代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辽宁省
|
河北省
|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
2
|
2
|
2
|
2
|
2
|
-
|
环境设计 130503
|
8
|
3
|
3
|
3
|
3
|
5
|
合计
|
35
|
|||||
说明:(1)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省份仅招收文科生。(2)招生计划最终以本科招生网及所在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
2.省统考录取规则:
(1)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依据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后,按综合分统一排序,不设专业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700+文化课总分/文化课满分*300)
(4)综合分相同时,按省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四、监督机制
1.合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551-62901096,0551-62905427(传真)
建筑与艺术学院电话:0551-63831667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网址:http://bkzs.hfut.edu.cn E-mail:hfutzsb@126.com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