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活动。学校积极开展对外教育合作与文化交流,先后与美国朱莉亚音乐学院、英国格林多大学、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等30余所国外院校和艺术团体开展了艺术交流与教育合作。2012年5月,国家外交部在我校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为我校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文化艺术交流开创了新局面。面对国家和广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新格局,学校坚持走以优化结构和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特色优校、文化引领和教育国际化”六大战略,力争2020年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
一、招生名额
2016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3100名(其中本科2900名,高职专科2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
二、招生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
(二)招生范围: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中广告学、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建筑学、艺术教育、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等专业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高职专业面向部分省招生。(具体详见附表1)
(三)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演唱、演奏、作曲、录音)、舞蹈、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
(2)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演唱)、民族音乐表演]、表演[歌舞表演(演唱)]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考生考试时素装上场,不允许化妆和穿着演出服装。
(3)同一考试类别中的专业有不同身体要求的,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
(4)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