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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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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音准确、吐字清晰、对节奏和歌词的整体把握内容健康向上;
2.音色、歌唱技巧及感情把握合理; 3.舞台形象符合所选曲目本身的意境,表演到位,动作自然,着装得体,综合协调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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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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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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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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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演奏过程中有良好的音准、音色及富有较强的节奏感,速度合适;
2.演奏流畅,处理得当,表现力和技巧性强,有一定功底; 3.深情演奏出音乐的内涵,演奏的整体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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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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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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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声、戏剧、舞台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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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积极、健康、节目编排新颖有创意;
2.语言、表情、动作等表演手段和技巧能够充分表现主题; 3.主题鲜明、表演连贯,表演到位,动作自然,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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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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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节奏韵律明显;
2.感情充沛,能准确把握作品内涵与格调; 3.内容健康、向上、自然大方、衣着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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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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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形态、专项技能
表2 基本形态、专项技能评分标准
分值
测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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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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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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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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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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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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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形态、比例、形象、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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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比例好,四肢修长,形象好,气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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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比例协调,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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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比例一般,身材欠匀称,五官较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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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比例较差,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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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比例不协调,较胖,面部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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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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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动作编排自然流畅,体式规范准确,具有很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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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动作编排流畅,体式较规范,具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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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动作编排欠流畅,体式较准确,艺术表现力和创新能力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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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编排成套动作,但不流畅,体式不规范,完成质量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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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编排成套动作,体式不正确,无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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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要求
(一)服装要求:考生必须根据要求穿黑色或白色训练服,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
(二)考生自备自编成套动作音乐,考生提供U盘中只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音质不清晰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模特方向)
一、测试指标与分值
类别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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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形态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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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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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技术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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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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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与气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