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报。
l 报考美术学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l 报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需按我校投放所在省的计划填报志愿,学校不组织校考,考生按该专 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无计划省的考生不得报考该专业。
不按以上规定执行,重复报考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所涉及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作废。
l 报考我校高职学院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首先参加表演学院表演专业(本科)的报名,并在填 报专业时选择兼报高职,缴纳一份初试报名费 100 元,持表演专业(本科)准考证参加表演专业(本 科)的专业课初试,成绩共用。初试合格后,考生进入报名系统缴纳一份复试考试费 80 元,持表演专 业(本科)复试准考证参加表演专业(本科)的专业课复试,成绩共用。待复试合格后,须进入报名
系统确认参加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的三试,缴纳三试费 80 元。缴纳三试费成功后,自行打印高 职三试准考证,按三试考试安排参加三试。
3. 关于报考审核
考生参加各专业面试阶段,须参加审核。审核时,考生需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带有 2016 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报考证》或《艺术类准考证》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的原件及复印件;③ 《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需提交)④《专业考试准考证》;⑤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 政治部《介绍信》原件。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其专业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二)关于考点:
1. 北京考点:考试地点在北京电影学院·校内。考试专业:涉及简章中列举的各个专业
2. 外埠考点:具体信息如下
注:1. 外埠考点只设初试(或初试+复试)。
2.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初试(或初试+复试)的考试。
(三)关于专业课考试:
1.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持临时身份证,须同时携带户口卡)和自行打印的《专业考试准考证》 (A4 纸大小),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 考场安排:北京考点各专业(方向)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 首页的“通知公告”以及在学校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4外埠各考点:各专业初试(或初试+复试)考试安排,以各考点现场公布的“专业考试考场安排”为准。外 埠各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校一起评判;进入下一阶段的合格名单及考试安排请考生 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以及在学校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3.考试纪律: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 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 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后续 处理。
4.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各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 4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