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学校代码:11066)
烟台大学(简称烟大)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经教育部特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来校援建,并把支援烟大纳入长期工作计划。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使烟台大学有一个较高的办学起点和高水平的发展。建校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以及海内外各界人士的支持下,经过全体师生员工的不懈努力,烟台大学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比较齐全、本科教育基础扎实、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科研实力不断增强、服务社会水平显著提高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1995年学校顺利通过国家教委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1998年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7年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为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依托培养单位,2012年获批成为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现具有博士生、硕士生、本专科生招生资格及相应学位授予权。
学校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3.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38万平方米,截止到2013年底,馆藏印刷型图书148万余册、报刊合订本24万余册,每年订阅印刷型中外文报刊2200余种。引进电子图书170余万种,电子期刊3.1万种,中外文数据库近百个。校园内建有骨干万兆以太网。
学校现设有人文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机电汽车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海洋学院、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建筑学院、体育学院、后备军官学院、体育教学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部共21个学院(部),46个研究院所,57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
学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目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2.8万余人,本科生源跨全国31个省(市、区)。另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和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近6000人。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学科(专业)结构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54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01人,具有博士学位者452人,占专任教师的36%。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专任教师的80%。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 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人,“山东省教学名师”9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5名。近3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兼职院士13名。
学校先后进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药学实验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力学实验中心为国家级首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拥有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药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文科综合实训中心、工程力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专业、应用物理学专业、药学专业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4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等1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品牌和特色专业,法学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被评为省级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民商法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团队、建筑力学系列课程与实验教学团队和电子技术基础系列教学团队等6个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民法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并入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现代物流获批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计算机组成与体系结构被评为教育部英特尔精品课,法理学、数据结构等24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民法学等10门课程被评为省级成人高等教育特色课程,“烟台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2013年被评为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学校现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法律、农业推广、翻译、工程、药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涵盖142个硕士招生专业(领域)。7个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理论物理、中国少数民族史、药剂学、物理化学、应用数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分子药理和药物评价),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新型制剂与生物技术药物研究”协同创新中心),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化学工程与过程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高校化工制造工程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高校光信息与光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高校结构工程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高校先进制造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高校海产品质量与安全检测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高校分子药理和药物筛选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环境保护室内环境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2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天然药物技术转移中心、国家制革技术研究推广中心),1个强化建设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应用法学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民族问题研究中心,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黄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空气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天然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干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石化轻烃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农产品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山东省中匈黄金工业应用合作研究中心),1个省级研究院(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北大清华烟大三校科技园)。
学校近年来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9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省部级以上奖励170余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973项目、863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97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44项。主持省部级项目500余项,其中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2项。主持横向课题900余项。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科技管理先进团队、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社科先进管理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山东省CIMS培训中心设在我校。已开通的校园教育科研网是山东省内四大节点之一。《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烟台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工程版)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注重发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先后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97所院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设有与挪威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所,与韩国和美国高校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2个,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瑞士、韩国共6个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22所友好院校开展校际学生交流项目。作为全国首批获准接收外国留学生及可以邀请外国文教专家的院校之一,在校留学生规模不断扩大,设有山东省政府留学生奖学金。校内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和剑桥商务英语等级考试(BEC)等考点。
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放在第一位,已向社会输送近10万名合格人才,历届毕业生在社会上均受到广泛欢迎。我校与国家人事部中国人才研究会合作推出的“一站式”全国职位信息搜索引擎正式在我校就业网上开通,是山东省第一所开通此项就业服务的高校。烟台大学开展节约节俭行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并被山东省委宣传部作为全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典型。2013年烟台大学保洁员提倡节俭行为被评为全国影响三农十大新闻事件,2014年烟台大学保洁员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节约之星”。
近年来,学校建立山东省第一个高校审美教育研究基地、建立山东省第一个高校党建研究基地。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挑战杯”系列竞赛“高校优秀组织奖”,荣获山东省高校“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企校共建先进单位”、“山东省团建规范化学校”、“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山东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
欢迎报考烟台大学,衷心祝愿同学们如愿以偿!
烟台大学2015年招收“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五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设在烟台大学建筑学院,属于“美术类”专业,2015年计划招生35人。2015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测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我校此类专业将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音乐学”、“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均设在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15年专业考试需进行单独校考。
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的前身烟台大学音乐系成立于2004年,现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三个专业,下设有音乐学系、声乐系、舞蹈系、器乐系、键盘系、艺术理论教学部、艺术实践部等7个系(部)。学院现有教职工49人,专职教师43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6人,具有博士学位 3人,硕士学位以上比例为73%,学院教师学缘结构非常合理,有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等国内专业音乐院校的毕业生,也有于德国、奥地利、法国、英国、俄罗斯等国家的音乐院校留学归来的优秀毕业生。
学院在教学、科研和艺术实践诸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中国音乐学》、《人民音乐》、《音乐创作》、《中国音乐》、《艺术教育》、《音乐艺术》、《中国音乐教育》等国内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著《乐道舞心级》一部,参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一部;近几年学院教师以及培养的学生在国际、国内和省内举办的专业比赛中频频获得佳绩。
学院不断拓展办学思路,把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重实践”的多元化应用型人才作为办学的一贯宗旨,不断进行教学改革,调整课程结构和完善学分制教学体系,为学院进一步向国际化迈进创造条件,随着学院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
音乐学(声乐、器乐、键盘)专业:学制四年。本专业定位于培养能在高等院校、中专和各类中学任教,在各种音乐研究部门、文化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音乐社会活动以及行政管理等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与合唱指挥、声乐、钢琴和其他乐器、教育学、心理学、音乐教学法、英语、计算机等。
音乐表演(演唱、器乐、键盘)专业:学制四年。本专业定位于培养精通音乐表演理论,具备专业演唱、演奏水平和较高音乐鉴赏能力的高级人才。适合在歌剧院、歌舞团、文工团等各种文艺团体从事表演和创作;在高等院校、中专及各类中学任教;也可以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担任编辑、主持人;在有关单位或部门作音乐研究工作。主要课程:声乐或器乐表演、视唱练耳、乐理、艺术概论、和声学、中外音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作曲基础、音乐美学、合唱、合奏与重奏、英语、计算机等。
舞蹈编导专业:学制四年。本专业定位于培养具备从事舞蹈编创和表演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在全国的专业文艺团体,中、高等艺术院校,艺术职业学校以及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等单位从事舞蹈编导、教学、表演、评论及相关工作的专业高级人才;同时还可进行舞蹈史论研究。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基本理论,了解相关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写作能力。主要课程:舞蹈学导论、中国传统文化、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中外舞蹈史、中外舞蹈思想概论、民俗学、舞蹈艺术概论、舞蹈教育学、舞蹈心理学、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教学法、舞蹈名作赏析与写作、音乐基础理论、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编舞理论与技法、中国古典舞身韵课、现代舞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