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学院代码:14002
第五条学院位置: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邮编 265600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济南大学泉城学院于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综合性独立院校。2011年迁址蓬莱办学,校区依山抱海,清静幽雅,基础设施完备,办学条件优越,具有良好的育人条件和人文环境。
第八条专业设置及办学条件: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发展态势良好、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师资队伍。学院依托济南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设有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33个本科专业。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816亩,一期建设用地517亩,教学仪器设备价值2000余万元,图书38万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范围
第十二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5年艺术类各专业均面向山东省招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
2015年本、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