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层次:本科 国标代码:10011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所含专业 |
招生地区 |
学制 |
科类 |
学费(元/年)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面向全国 |
本科四年 |
文理兼招 |
10000 |
产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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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
具体分省专业计划将与普通文理类招生计划一起下达,请关注省级招办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
二、专业介绍
我校“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即设计学类),具体专业介绍详见将于2015年5月份公布的2015年报考指南中的学院专业介绍或登录http://yc.btbu.edu.cn查看。
三、填报高考志愿
艺术学(设计学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具体请参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安排。填报我校“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色盲或色弱的考生。
(二)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考生需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且原则上要求省统考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平均分须在80分及以上(含80分)。具体情况请参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政策。
(三)我校美术类一志愿生源充足,建议一志愿填报。
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在专业志愿一栏只需填写“设计学类”专业,专业报考代码以省级招生办公布信息为准。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特别提醒:
♦ 对于省统考成绩总分在本科合格考生中排名前千分之一者,如高考填报志愿时一志愿填报我校,请将考生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省统考成绩、考生所在省份、考生省统考成绩排名、考生所在省份省统考本科合格考生总数、联系方式、考生签字等信息于2014年6月30日前传真至我办(010-68984570)。我办将与省级招办核实有关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报省级招办备案。
♦ 对于省统考成绩总分在本科合格考生中排名未在前千分之一者,无需向学校提供任何信息,我校将在省级招办投档范围内按已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四、高考录取
(一)我校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根据“分省计划”进行录取。
(二)我校艺术学(设计学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满分150分)高考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三)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均含数学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原则上要求省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