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范围
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音乐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报考吉林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的吉林省考生,承认吉林省的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具体招生计划将于6月份公布,考生可先参考2014年招生计划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
三、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数以及合格数
吉林师范大学:全部招收本科专业。音乐学(师范类)50人;音乐表演(非师范类)25人;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类)40人。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招收本科专业,广播电视编导55人。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会酌情调整招生计划,最后按计划数的4倍确定合格数。
四、学费标准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学费是6820元/学年,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按其本院公布的标准收费。
五、录取原则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确定学校最低文化课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承认吉林美术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课考试,具体录取规则详见6月份我校公布的2015年招生章程。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按其本院公布的原则进行。
六、报考要求
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经所在学校批准均可报名,文理兼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报考时须持当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5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专业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七、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类专业(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
1.音乐学专业:分声乐主项和器乐主项,考生任选一项考试。
(1) 声乐主项: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声乐(120分);器乐(80分)。
(2) 器乐主项: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器乐(120分);声乐(80分)。
要求:选择声乐主项的考生,声乐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考试;器乐自选一首曲目考试。选择器乐主项的考生,器乐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考试;声乐自选一首曲目考试。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以及钢琴、手风琴;不允许使用以下乐器:吉他、口琴、葫芦丝、架子鼓和电子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