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报考以上各类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
2、重庆市艺术考生须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各类艺术专业联考且专业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3、重庆市外各省艺术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且专业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招生省份和专业计划详见各省级招办2013年填报志愿前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
4、校考省份与类别:广西美术类;湖南编导类;湖北编导类;甘肃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山西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和编导类;山东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和编导类;河北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和编导类。
各省考点报名考试安排详见相关省考点公告,报考条件执行各省艺术类招生报名条件及省外高校报考规定。
5、校考报名:校本部不设艺术考点,本校省外考点只接受当地生源报考,考生不得跨省报考。
6、美术考生可按美术类统一报名或分专业报名,本校默认美术类兼报且专业成绩统一按美术类排序。合格考生可以报考在生源省招生的所有美术类专业。本校考试为一次性考试,报名考试费150元/人。
7、非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报名,报名考试费标准180元/(专业·生);音乐学与音乐表演兼报,报名考试费共200元/生且只考一次。合格考生可以对口报考我校在生源省招生的相关专业,音乐学专业兼报且合格的考生录取时以考生电子档案实际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准。
艺术类专业校考科目与内容
成绩查询与专业合格证发放
我校2013年4月初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b.cqwu.net提供校考专业测试成绩查询并公布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者可根据需要在线打印《专业测试成绩单》,我校不另寄发纸质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向各省级招办报送与学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一致的合格数据库。
录 取 规 则
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生源省控制分数线(不限单科分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合格考生。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100 + 30%(文化分÷文化满分)×100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 = 文化分数 + 专业分数)。
联系方式 校 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招生咨询电话:023-49891968,49891969,49891966(传真)
招生信息网: http://zb.cqwu.net。学校网址: http://www.cqw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