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六盘水师范学院坐落在中国凉都·六盘水市美丽的明湖之滨、水城河畔,占地面积1074亩,环境优雅,四季宜人。学院设有15个院系,开设汉语言文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技术、体育、音乐、美术、煤矿开采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采矿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等38个本、专科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488人,专任教师361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教师140人,外籍教师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20人。学院已为社会培养16700多名毕业生,他们中的大多数已成为六盘水市各条战线,尤其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骨干力量。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0977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
2011年六盘水师范学院招收普通本科生1050人、专科生1600人,分专业计划见招生目录。
三、录取原则
1、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我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按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我院无分数级差要求。
3、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专业安排我院无分数级差要求。
4、报考我院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报考“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需参加英语口试。
5、报考我院艺术、体育类考生,必须取得经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对艺术、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择优录取.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将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不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考生,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复查期内,原则上不受理新生退学申请。
四、收费标准
各招生专业的收费,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五、招生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