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校代码 10124
三、学校地址
忻州师范学院主校区位于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忻州师范学院东校区位于忻州市学府街62号。
忻州师范学院南校区位于忻州市五台山南路忻师南巷10号。
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位于五寨县学府街1号。
四、办学性质 公办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层次 本科
七、证书情况
1、忻州师范学院,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忻州师范学院。
2、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是教学业务受我院指导的专科层次学校。学生毕业后由我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芯填写“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字样), 学校名称为忻州师范学院。
八、2013年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我院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为准,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九、2013年的录取规则及要求
1、外语要求:我院招收的英语专业以外其它各专业考生,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2、各专业具体要求:①英语专业,除必须有我省统一的口语考试成绩以外,入学后我院还要进行口语测试,不合格者将改录其它专业。②旅游管理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③体育类考生的身高,原则上男性考生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不低于1.60米。④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统一考试成绩为准,在文化分数达线的前提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不限男女生比例。
4、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原则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与单科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安排。
7、被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招办查询。坚持招生“阳光工程”,为贯彻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成立了招生咨询、监察部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招生咨询电话:0350-3048925,监察举报电话:0350-3048223。
十一、奖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资助项目
1、被我院录取的正式学生,均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⑴师范类学生设专业奖学金和补助,最低标准每生每月78元;⑵非师范类学生每生每月可享受各类补贴38元;⑶家庭经济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4)设立“杨清钦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金额为500元。
2、学院对贫困学生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扶助:(1)困难补助:对贫困生给予适当补助;(2)勤工助学:校内劳动服务岗位二百余个,提供勤工助学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