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型类专业
(一)考试科目:素描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观察、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人物头像
3.工具材料:① 8开素描纸;② 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① 构图合理,造型准确;② 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准确,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和细节刻画能力;③ 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和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④ 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⑤ 工具材料运用熟练。
(二)考试科目:色彩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色调、色彩关系的正确认识以及将色彩知识加以运用及表现的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① 8开水粉纸或水彩纸;② 水粉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备);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① 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得当;② 能较好的掌握色彩的冷暖及互补的规律并加以运用;③ 能用色彩塑造形体并有较强的刻划能力和表现能力;④ 构图合理,画面完整。
(三)考试科目:命题人物组合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根据命题,灵活运用速写手法表现人物组合及场景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人物及场景
3.工具材料:① 8开素描纸;② 铅笔、炭笔、黑色钢笔、毛笔(考生自备);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小时
5.评判标准:① 构图合理,切题,人物组合得当,人物造型生动,具有一定生活气息;② 人物比例结构基本准确,绘画表现力强,具有一定的概况能力;③ 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二、设计类专业
(一)考试科目:素描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构图组织、体积结构、黑白灰层次及空间关系的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① 8开素描纸;② 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2小时30分钟
5.评判标准:① 构图合理,具有主动整合物体的画面组织能力;② 形体比例、结构及透视准确;③ 黑白灰关系和体积表现明确,空间、层次分明;④ 画面完整丰富,体现一定的设计表现能力。
(二)考试科目:色彩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色彩感觉的敏锐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控制以及艺术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① 8开水粉纸或水彩纸;② 水粉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备);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① 构图完整,布局合理;② 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协调、统一;③ 表现手法得当,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三)考试科目:设计基础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特定对象在创意、联想和应用、视觉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生活物件或视觉元素
3.工具材料:
(1)8开素描纸;(2)铅笔、炭笔、马克笔、签字笔、毛笔自选(考生自备),限黑白表达;(3)画板或画夹及画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
5.评判标准:①丰富的想象力与创造力;②对平面或空间关系的理解力和构建力;③有限时间内多个方案的快速创意思维能力;④优化方案的综合绘制表达能力
三、书法专业
(一)考试科目:书法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书法临摹与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范围:① 临摹;② 创作。
3.工具材料:① 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考生自备);② 四尺对开斗方宣纸两张(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① 布局完整,章法谐和,能较好的表现出书法的精神意趣;② 结体合理,能较好的把握字法上平正与变化的关系;③ 点划、形态准确生动,能灵活自如地运用提按、使转等笔法。
(二)考试科目:印稿设计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篆刻临摹与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范围:① 根据指定内容设计朱文、白文印章;② 默写经典作品印稿。
3.工具材料:① 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考生自备);② A4打印纸(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① 章法谐和,布局完整,能表现出较好的印面整体效果;② 篆法准确合理,能较好的把握基本的字法规律;③ 能体现冲刀、切刀等刀法的基本效果;④ 印稿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