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技巧,具备从事学前艺术教育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能够适应现代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能胜任幼儿园、儿童艺术教育等机构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以及艺术教育管理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2.报名条件
1.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 (女身高1.50米以上,男身高1.60米以上; 四肢健全,无生理缺陷)的文、理科考生。2.必须参加2012年全省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三类中的任何一项省级统考,并取得成绩者。3.考生报名必须携带本人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4.报名时交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5.专业考试报名费180元(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
3.面试内容
(1)形体与语言表达(30分)
考生当场抽签,在准备十分钟后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讲故事。形体上考察五官相貌、体型体态,在讲故事的过程中配合故事内容考察肢体动作、艺术表现等情况;语言表达上要求口齿清楚、语音准确;语言规范、流畅自然,表情大方,富有感情,有感染力。
(2) 艺术特长(70分)
艺术特长考试成绩由主项考试成绩(50分)和辅项考试成绩(20分)两部分组成。
考生所参加的全省统考项目为主考项,参加美术类统考考生的主项考试成绩按照统考成绩乘以0.17折算,参加音乐类和舞蹈类统考考生的主项考试成绩按照统考成绩乘以0.5折算。
主项考试内容选择美术者,在声乐、器乐、舞蹈中任意选择一项作为辅项考试内容。声乐考试要求考生演唱一首自选歌曲(自带伴奏带),要求音准、节奏正确,音色优美,富有表情;器乐考试要求考生演奏一首自选乐曲(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要求掌握基本的演奏技能与方法,能正确演奏乐谱;舞蹈考试要求考生表演一段自选舞蹈(自带伴奏带),动作舒展协调,表情自然大方,舞蹈有节奏感,不抢、不拖拍子。
主项考试内容选择声乐、器乐、舞蹈者,以简笔画作为辅项考试内容。简笔画考试要求考生在20分钟内,画出简笔画形象2个,其中1个自选,1个指定。要求简练、快速、特征鲜明、形象生动,线条和位置关系连贯流畅。考生自备画具,试卷纸由我校统一发放。
五、录取原则
(一)我校艺术类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二)招生工作按照甘肃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进行,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三)美术学、绘画专业使用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全省普通高校音乐学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学前教育(艺术类方向)专业使用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美术学、绘画、音乐学和音乐表演等专业在考生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学前教育专业按照专业课合格,文化课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四)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五)我校招生专业、考试办法、考试时间、录取原则如与教育部、各省招委会规定不一致的,则以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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