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根据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的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八、优录政策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4.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10分;市级三好学生(或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5分。
(二)学院将根据考生2013年前(含2013)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不加分。取得3A1B以上成绩的考生可申请文化基础免测,文化测试成绩以满分计入总分。
(三)有一定技能和专长的考生、面试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专家小组确认,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录取时进行适当加分,加分额度不超过50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考生总成绩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美术基础成绩40%+设计基础成绩30%+面试成绩30%)相加而成。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美术基础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十、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15日-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jy.sgmart.com)。 |
1月22日前 |
按学院规定将高职单招报名材料通过快递邮寄至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以投递时间为准)。 |
2月5日前 |
学院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核 |
3月16日-17日 |
考生到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具体见第六条第5项) |
3月17日 |
考生到学院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具体见考试时间安排 |
3月17-18日 |
综合素质测试,具体见考试时间安排 |
4月10日前 |
学院公布考生的测试成绩 |
4月25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核。 |
5月20日 |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