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听力的测试。
6、外语语种不限,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服从学校安排。
7、男女比例不限。
8、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9、单科成绩无要求。
10、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我校在山西省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或电话直接通知。
11、我院部分专业实施按大类招生,学生在第一、二年级学习基础课程,然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方向划分,原则上每个专业方向选报人数不少于20人,少于20人的原则上不开班。
12、艺术、体育类招生执行国家和各省招办的录取办法。
第八条 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或学院主页http://www.sdsy.sxu.edu.cn 。
第九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学费 (元/年)
层次 | 学制 | 标准 | 专 业 |
本科 | 四年 | 10800元 | 电子商务、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 物流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行政管理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工商管理、 对外汉语、体育教育、金融学、新闻学、广告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人力资源管理、法学、文化产业管理 |
本科 | 四年 | 13200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生物技术、日语 |
本科 | 四年 | 14300元 | 美术学、 艺术设计、舞蹈编导、音乐表演 |
2、 住宿费 1000元(每生/每年)
第十条 毕业生颁发证书名称及种类:
本科生学业期满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其它
1、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学生, 一律予以退回。
2、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3、我校设立有多项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困难补助等,同时学院还提供有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部 门: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
地 址: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邮 编:030031
电 话:0351-7942477 7691668
传 真:0351-7691668
E— mall:zsb@sxu.edu.cn
网 址:http://www.sdsy.sxu.edu.cn
乘车路线:太原市火车站乘901中巴,到三水站下车,往西200米即到。
第十三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