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保障。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四年制本科,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设计意识,掌握先进的设计手段,具备艺术设计、企业策划、广告制作、动画设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满足各级职能机构及设计部门对专业设计人才的需求,同时亦能适应大、中专院校对艺术设计师资需要的高素质设计人才。
业务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艺术设计创作的专业技能和方法,了解国内外艺术设计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文案策划、产品设计,熟练使用各种电脑设计软件进行现代艺术设计及制作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较强的平面和动画设计专长,掌握与平面、动画设计相关的理论基础知识,能承担从市场调研到创意策划及各类艺术设计全过程的总体策划;具有一定的立体设计和场景设计能力,掌握较为全面的设计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专业设计的表现和鉴赏能力及相应的专业拓展能力;能熟练掌握运用计算机的各种设计软件及摄影等技法表现,具有较强的艺术设计综合能力、较为宽广的知识面和文化修养以及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专业特色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强调艺术意识的提升及设计应用能力的拓展,以较全面的设计课程教学来奠定坚实的专业基本功,以多元的专业课程设置来构建学生应对艺术设计市场发展变化的操作能力。加大计算机课程比例,计算机应用融入各门专业课教学之中,培养学生能够熟练使用电脑进行现代艺术设计。突出英语教学,有较高的英语要求,以助于学生吸收先进的设计观念和技术。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安排较为充足的实习时间,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强调学生在接触专业设计课程之后,有效地利用各种机会进行艺术设计的实践活动,学院建有稳定的实习基地,为学生实践实习活动提供保障。
录取规则:
音乐学、舞蹈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院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14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福建省实行 “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我院录取规则为:高考文化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排序时,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014年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可在省际间进行调整。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合计 | 河 | 山 | 黑 | 江 | 浙 | 安 | 福 | 福建农村专项 | 江 | 河 | 湖 | 广 | 海 |
北 | 西 | 龙 | 苏 | 江 | 徽 | 建 | 西 | 南 | 北 | 东 | 南 | ||||
江 | |||||||||||||||
音乐学(表演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