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按照《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报考我校的天津考生:1、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等第须为A。2、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高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排名前15%且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的考生,优先安排专业。3、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指在同一个分数段内),优先安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安排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4、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指在同一个分数段内),先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先对相关科目分数较低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5、同一分数段是指,只是个位数不同且相差不到10分的分值,如500-509,510-519,520-529……6、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
第十一条 对于江苏省的考生,参照江苏省招生办法,录取及安排专业时按照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由高到低录取及安排专业。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标准:A+=3分,A=2分,B+=1分,B=0分。
第十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档后,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国家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组织的外语口试,口试不合格者,外语类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除日语专业招收部分日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招收部分法语语种考生,西班牙语专业招收部分西班牙语语种考生外,外语专业原则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动画专业按艺术类招生,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招办组织的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按照各省规定的艺术类分数线,依据文化课成绩排序。
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也可于录取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来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2012年本科学费为:普通类:3200-4000元/生/年;艺术类: 8000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