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区外招生简章
2015-12-21 11:12:10   来源: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评论:0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

业分别划线录取。各专业计分办法:专业课成绩按60%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两项成绩相加,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招生录取条件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十、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联系电话:(0471)4392552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471)4392514、439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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