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校本部(本科)电话:0459-6503662,0459-6504149;
传真:0459-6504149;
分校区(艺术学院)电话: 0459-6394925;
分校区(高职专科):秦皇岛校区电话:0335-8065200,传真:0335-8065200;
学校网址:http://www.nepu.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sb.nepu.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007@126.com。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根据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