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的有关规定,保障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旅游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 TOURISM UNIVERSITY, 学校国标代码:11552。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 本科、专科。
学 制: 普通本科四年、普通专科三年、对口高职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四川旅游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邮政编码:610100。
第三条 学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与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现设有烹饪系、食品科学系、酒店管理系、旅游系、工商系、外语系、信息技术系、艺术系、乡村建设与规划系、社会科学系、运动与休闲学院、城市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教学系(院)、部。开设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与检测、酒店管理、环境设计、休闲体育、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旅游英语等本、专科专业。坚持工学、管理学、人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2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全程对招生工作进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同时,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毕业生就业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后,由招生处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并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四川旅游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数量为准。
四川旅游学院2015年在四川省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