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类招生简章(省外)
2015-12-09 11:47:35   来源: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6年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面向江苏省外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已有

林省外的考生须在考生当地省份我校所设考点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四)专业考试

  1.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专业统考或联考并且成绩合格,才可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考生未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则不得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3.如考生所在省已设有我校相关考试类别考点,则考生不得在其他省相同考试类别考点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4.考试科目

  素描(八开画纸,人物头像),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色彩(八开画纸,静物默写),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素描和色彩科目均为必考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其中,素描 150分,色彩 150 分。

  5.江苏省以外考点设置情况:以下待定考点报名、考试时间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为准。(根据我校和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联系情况,陆续更新。)

省份

专业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联系人、电话

考试类别

云南

 

 

 

 

美术

甘肃

 

 

 

 

美术

河南

 

 

 

 

美术

福建

 

 

 

 

美术

山西

 

 

 

 

美术

广西

 

 

 

 

美术

内蒙古

 

 

 

 

美术

辽宁

 

 

 

 

美术

山东

 

 

 

 

美术

湖南

 

 

 

 

美术

黑龙江

 

 

 

 

美术

安徽

 

 

 

 

美术

浙江

 

 

 

 

美术

  6.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将在 2016 年 4 月底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其中考试合格考生以书面形式通知。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以其所在省份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文化分÷所在省份文化分满分×60)+(考生专业分÷该专业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 3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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