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省外的考生须在考生当地省份我校所设考点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四)专业考试
1.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专业统考或联考并且成绩合格,才可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考生未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则不得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3.如考生所在省已设有我校相关考试类别考点,则考生不得在其他省相同考试类别考点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4.考试科目
素描(八开画纸,人物头像),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色彩(八开画纸,静物默写),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素描和色彩科目均为必考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其中,素描 150分,色彩 150 分。
5.江苏省以外考点设置情况:以下待定考点报名、考试时间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为准。(根据我校和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联系情况,陆续更新。)
省份 |
专业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联系人、电话 |
考试类别 |
云南 |
|
|
|
|
美术 |
甘肃 |
|
|
|
|
美术 |
河南 |
|
|
|
|
美术 |
福建 |
|
|
|
|
美术 |
山西 |
|
|
|
|
美术 |
广西 |
|
|
|
|
美术 |
内蒙古 |
|
|
|
|
美术 |
辽宁 |
|
|
|
|
美术 |
山东 |
|
|
|
|
美术 |
湖南 |
|
|
|
|
美术 |
黑龙江 |
|
|
|
|
美术 |
安徽 |
|
|
|
|
美术 |
浙江 |
|
|
|
|
美术 |
6.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将在 2016 年 4 月底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其中考试合格考生以书面形式通知。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以其所在省份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文化分÷所在省份文化分满分×60)+(考生专业分÷该专业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 3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