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3.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专业成绩为依据,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无联考成绩而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校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在录取规则上有具体要求,则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4.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5.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6.对无我校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学院
设计生活 创造未来
学院拥有省部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校级精品课程3门、优秀教学团队1个。现有在校生1327名,开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5个本科专业(方向)和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专业。学院专业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占35%,双师型教师占45%,硕士研究生58%。学院十分注重学生实践教育和技能培养,与市内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人才培养合作关系。毕业生学位授位率保持在93%以上,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
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成果展示:
学院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建”,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艺术设计大赛,已获得国家级奖项60人次、省部级奖项200多人次。学院重视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已培养出以荣获“重庆十大感动校园人物”称号的陈科兵为代表的一批已实现自主实体创业的典型个人和优秀团队。“麦藕动漫创业团队”在“第三届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自主命题组团体一等奖,在“第17届亚太地区资讯服务创新竞赛”中荣获三等奖。三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进入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重庆市赛区决赛,受到了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的一致好评。
本科专业:
1.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 本科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