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及同等学历的在职人员、社会青年。
3、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4、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需填写或提供下列材料:
(1)我校分专业招生,考生报考时需注明报考专业,并注明服从调剂。
(2)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由我校统一印制)。要求:字迹清楚,信息准确。
(3)提供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
(4)出示本人身份证和省招办或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准考证。没有则需出示中学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5)考生进考场时必须携带专业准考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和相关有效证件以备检查。考生在考试中如被发现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我校专业考试资格,并通报该生所在学校和所在省考试院。
(二)招生地区、招生计划及专业考试安排
我校2015年面向江苏、山西、河北、安徽、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福建等九省、区招收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动画专业艺术类本科生230名。分省招生计划根据各省报考情况确定,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和考试。
根据湖北省、福建省、湖南省、广东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招生院校不再单独举行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时以考生的省联考成绩为准。其他省份的专业考试安排见下表:
省份 |
考试地点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报名时间 |
江苏省 |
江苏师范大学 |
15.1.28 |
色彩、素描 |
15.1.25-15.1.26 |
河北省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15.3.17 |
色彩、素描 |
15.3.14-15.3.15 |
山西省 |
太原师范学院 |
15.1.27 |
色彩、素描 |
15.1.24-15.1.25 |
安徽省 |
安徽建筑大学 |
15.1.28 |
色彩、素描 |
15.1.26-15.1.27 |
广西区 |
广西师范大学 |
15.1.22 |
色彩、素描 |
15.1.19-15.1.20 |
具体时间以各省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三)专业合格证与录取原则
1、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
(1)总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同时所在省份的省专业联考合格;
(2)专业考试的单科成绩不能低于百分制的60分。
2、录取原则:
(1)招生专业为文理兼收;
(2)外语语种限考英语,英语成绩在录取时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
(4)我校单独组织校考的省份,考生录取总成绩为文化总成绩的40%与校考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其他省份考生专业总成绩以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按当地招生政策规定,择优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我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成绩查询方式:参加我校举行专业考试学生成绩(不含湖北、福建、湖南、广东四省),将于2015年3月31日左右在武汉工程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