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入学事项及待遇: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1)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2)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八、其他事项: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特殊教育(本科)、附属中等美术生、成人继续教育(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本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考生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
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网址:www.xafa.edu.cn www.xafa.com.cn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9-87976993
附属中专咨询电话:029-8821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