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
1、音乐与舞蹈学类:
音乐学、音乐表演:初试只考主科(声乐、器乐、钢琴)任选一项;复试考主科和视唱练耳。
舞蹈学:舞蹈基本功测试;成品舞。
2、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素描;色彩。
3、戏剧与影视学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面试(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朗读自备材料;朗读或播发指定稿件;回答考官提问;个人才艺展示)。
广播电视编导:笔试(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
戏剧影视文学:笔试(命题写作;戏剧影视文学知识与作品分析)
五、合格证发放
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省外术科校考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选择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并作为录取依据。请合格考生注意跟踪查看,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取得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2、取得我校美术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取得我校音乐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取得我校舞蹈学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能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能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填报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方能填报我校志愿。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校考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七、其他
1、新生入校后两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0731-88872412、88872168
音乐学院:0731-88838506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美术学院:0731-88631985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
新闻与传播学院: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