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文化考试和录取
1.对考试合格的考生发给江苏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合格证。取得合格证的考生还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2.我校将在3月31日之前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艺术类专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合格比例均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科目考试;学校将对文化及专业均上线的考生,根据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
2.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516)83403064(招办)、83867581、83867230(传媒与影视学院)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http://xcx.jsnu.edu.cn
(三)江苏师范大学2015年省外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区域引领性示范高校。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三个本科专业;拥有省重点学科艺术学和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主要研究方向有作曲、音乐表演艺术、音乐教育学、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和舞蹈教学与表演,同时还招收音乐学科教学和艺术硕士两个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2013年起,将与国外著名大学联合招收音乐与舞蹈学方向的博士研究生;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800余人。学院现有专业教师5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2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28人,另有兼职教授8人,外籍教师2人。学院下设声乐系、钢琴系、器乐系、音乐学、舞蹈系五个系,设有音乐教育、音乐文献、艺术实践三个研究所和央地共建音频实验室、汉乐舞实践演艺中心和中央音乐学院音乐考级服务中心。拥有四个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即民乐团、管乐团、舞蹈团、合唱团和一个校级流行乐团。学院办学条件一流,设有现代化的音乐厅、多媒体教室、舞蹈房、排练厅、电钢琴室、录音棚等,琴房460余间,拥有世界一流的斯坦威三角琴等260余台。
学院注重课堂学习与舞台实践相结合、人才培养与服务社会相结合。学院师生近年来在国内外各类音乐比赛中,共有260多人次获奖,为学院赢得了良好声誉。2013年“中国好声音”冠军蘑菇头”李琦就是我院的优秀毕业生之一;院代表队连续多年参加江苏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共获得38个一等奖;曾获全国高校合唱比赛一等奖;中央电视台校园春晚节目联播一、二等奖;江苏省大学生艺术节舞蹈及器乐合奏特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二等奖;全国高校教师钢琴比赛一、二等奖等多种奖项,还多次荣获省先进班集体、省级先进团支部、大学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