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和本省省统考本科合格资格。
2) 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后,将文化课成绩和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按6:4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外语成绩要求达到满分的40%及以上,例如:满分为150分则需达到60分以上。其他单科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
7、关于专业复查或“三试”
专业复查或“三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美术水平的真实性,因此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这个复查是在7月中下旬高考录取过程中进行的,不来参加复查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将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复查合格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复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
预计7月中旬左右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http://zsw.bjtu.edu.cn/)发布关于专业复查或“三试”的时间安排,请考生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8、关于专业志愿
为了方便考生报考,2015年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试实行同一选拔标准和录取原则,因此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将3个专业合并公布为“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后学生直接进入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习。
我校将已录取考生的校考成绩和高考成绩按照上述方式完成综合成绩计算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及《北京交通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志愿申报表》(以下简称“专业志愿申报表”)上填报的专业志愿次序安排学习专业。
专业志愿默认服从调剂。如果专业志愿申报表中的三个专业志愿都为空,则依次按照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的顺序进行调剂;如果三个专业志愿填写完全相同或者只填写了一或两个专业志愿,则已经填报的专业依次视为第1或第2志愿,未填写的专业参考上述次序视为第2或第3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