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录取规则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 |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初试(面试):自备稿件朗读,限时3分钟,体裁、题材不限。 1.吐字与发声(40%) 2.思维与理解(25%) 3.语言表达(25%) 4.综合素质(10%) |
复试(面试):现场抽题,稿件朗读,即兴评述。复试成绩按总分300分的标准公布。 1.新闻播报(30%) 2.文学作品朗诵(20%) 3.主持人话题评述(40%)限时3分钟4.综合素质(10%) |
5. 考点设置
(1)初试安排
序号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初试结果 网上查询时间 |
1 |
山东省青岛市招生办公室 (考试地点由青岛市招办统一安排)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2日-10日 |
2月27日-28日 |
3月4日以后 |
2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1日-14日 2月26日-3月1日 |
3月4日-5日 |
3月5日21:00 |
(2)复试安排
考试地点 |
网上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
复试时间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3月6日中午12:00 |
3月7日-8日 |
注: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
(五)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方向) |
校考指定省份 |
备注 |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
天津、河北、北京、山西、辽宁、江苏、安徽、山东、甘肃、新疆、云南、浙江、吉林 |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方向) |
总计划 |
校考计划(拟) |
学费 |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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