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方向) |
总计划 |
校考计划(拟) |
学费 |
注意事项 |
音乐学(声乐) |
55 |
33 |
15000元/生.年 |
详见①⑤ |
音乐学(键盘) |
30 |
18 |
详见②⑤ |
|
音乐表演(器乐) |
15 |
10 |
详见③⑤ |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
40 |
20 |
38000元/生.年 |
详见④⑤ |
音乐学(音乐文学) |
40 |
15 |
15000元/生.年 |
详见⑤ |
注意事项: |
3. 录取规则
(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音乐表演(器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①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音乐学(音乐文学)专业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方向) |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
注意事项 |
音乐学(声乐) |
初试(面试):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通俗唱法如不使用钢琴伴奏,须自备MP3和CD格式伴奏音乐。) |
详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