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考试用笔、画板、画架及相关用具由考生自备。
二、音乐学专业
主项(自选曲目)(200分):分为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考生一律自带伴奏光盘或伴奏磁带,报考器乐的考生除钢琴专业外,其它乐器一律自备)。
三、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
主项(自选曲目)(200分):考生根据自己舞蹈专长自选曲目参加考试(考生一律自带伴奏光盘或伴奏磁带)。
五、录取原则:
一、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北省外生源考生均须参加“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校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校考合格证。合格证书发放数量按与我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考生所在省组织统考的,考生的统考成绩应合格。若考生所在省未组织统考的,对统考成绩不作要求。
三、我校河北省外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唐山师范学院大学道校区
邮政编码:063000
咨询热线:0315-3863129 3863181 3863353 3863190
3863352 3863092 3864568 3864569
传 真:0315-2039730
学校网址: http://www.tstc.edu.cn 招生网站:http://zsjy.t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