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听音:抽题视唱和模唱(五线谱、简谱自选)。
(2)声乐:自定独唱歌曲1首,各种风格演唱均可。考生自备乐谱,考生可清唱也可由考点统一伴奏。
(3)器乐:限考钢琴、二胡、琵琶、古筝、小提琴、扬琴、竹笛。自定乐曲1首,乐器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五、填报志愿
凡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将于2015年4月1日左右公布考试成绩(请关注温州大学招生网http://zs.wzu.edu.cn),成绩合格入围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考所在县(市、区)考试院办理报考填报志愿等手续。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通过省考以后按规定时间到报考所在县(市、区)考试院办理报考填报志愿等手续。
六、录取办法
1、浙江省考生按照浙江省规定办法计算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
2、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根据生源省考试院有关政策,专业分和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50分,江苏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
具体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30%+专业成绩(百分制)×7.5×70%。
招生热线:0577-86680800;招生网址:/(专业成绩查询4月1日左右开通)。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温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