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业合格线的划定
按我校投放在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人数并以此划定专业合格线。
六、录取原则
1、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英语、数学由高到低录取。
2、在我校未设考点的省份招收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的专业联考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投档录取原则。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80分以上。
七、考生须知
1、招生计划最后以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省份,如在该省投放有艺术类招生计划,考生专业成绩以该省联考成绩为准;
3、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招生就业处于4月30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寄发纸质通知单。考生可通过新余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及打印成绩通知单,查询网址(http://zb.xyc.edu.cn/);
4、考生参加专业考试的一切费用和用品自理。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
邮编: 338004
学校网址:http://www.xyc.edu.cn
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zb.xyc.edu.cn
联系电话(招生就业处):0790—6666058、6666056
传真:0790-6666055
E-MAIL:xyx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