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均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八、附则
(一)考生报名费、测试费、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
(二)参加我校校考并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填报高考本科志愿时可填报我校相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校有关艺术专业测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校址:山东省章丘市大学园区文博路2号
招办电话(传真):0531-66778290
监督电话:0531-66778366
网址:http://www.qlnu.edu.cn
邮箱:qlnuzhaob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