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学费标准、录取办法及设考点省份详见"附件1";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各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3"。
四、报名办法
(一)我院考点设在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山东、江苏、山西、河北、安徽、甘肃、浙江、重庆、福建、黑龙江等15个省。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报名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如为本省不设考点的专业,可跨省报考)。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可直接到我院南宁考点报考或就近选择我院设考的任何一个考点报考(由于各省考点接收省外考生的规定均有不同,考生必须提前准确了解所赴考的省考点是否接受省外考生报考)。
(二)考生按类别(以代号分类)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可以兼报同类别的所有专业(方向)。外省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考试类别;广西考生在考试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兼报不同的考试类别。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时间详见附件2):
1.广西考生: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报名确认单》,按照《报名确认单》上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2.外省考生:
(1)设有考点省份的考生:如考点为系统报名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2015年高考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证(简称《省艺术统考证》,按所在省考点的规定和程序报名。如考点为手工报名的,还需附上填写好的《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我院招生资讯网下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凭填写好的《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我院招生资讯网下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和《省艺术统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所选择省考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
3.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可任意选择专业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
五、专业考试
(一)考生按考点规定凭本人身份证、我院《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我院广告学(媒体创意)、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演艺策划与管理)本科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考生招生,考生无需参加专业考试。
(三)我院美术学(文化艺术管理)、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本科专业,广西考生不需参加我院专业校考,只须取得全区艺术统考相应类别专业合格资格;外省考生须参加我院专业校考并合格(如各省另有规定的,按该省的规定执行);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四)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如果同一个专业考生多次参加考试,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五)凡属省统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方向),考生无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可直接参加我院的专业考试。广西统考不涉及的专业(方向)有:美术学(美术史论、美术理论与批评)、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表演(歌舞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表演(国标舞)。如各省对报考专业(方向)有统考达标要求的,按该省的规定执行。
(六)对在我院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其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七)2015年4月10日左右在我院"招生资讯网"公布专业考试成绩,统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