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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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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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3、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报名地点、考试时间
考 点 |
类 别 |
报 名(测试)地 点 |
报 名 时 间 |
专业测试时间 |
西安市 |
非美术类 |
西安美术学院 |
2015年1月28-29日 |
2015年1月30日 |
四、考试科目
类别 |
专 业 名 称 |
专业考试科目 |
非美术类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1、目测外形;2、视唱、听音、节奏;3、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4、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2项必考,其中:第1项分值占10%;第2项分值占10%;第3~4项任选一项,分值占80%。) |
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招收播音主持和编导类考生) |
1、目测外形;要求男生身高原则不低于1.73米;女生身高原则不低于1.60米。(考生忌浓妆);2、朗诵(自备作品,限时3分钟内);3、命题评述(限时3分钟内);4、才艺展示(声乐、舞蹈、器乐、小品、相声等)任选一项 三分钟以内;(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项占20%,第2项占30%,第3项占20%,第4项占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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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美术类 |
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招收播音主持和编导类考生) |
1、目测外形;2、朗诵(自备作品,限时3分钟内);3、命题评述(限时3分钟内);4、英文朗诵(自备作品,限时3分钟内);(艺术教育方向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项占10%,第2项占50%,第3项占40%);(双语播音主持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项占10%,第2项占25%, 第3项占20%,第 4项占45%) |
五、录取原则
在陕西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陕西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②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测试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③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陕西省招生办公室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