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者中参照其填报专业志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过本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法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邮政编码:541004
2、学校网址:www.guet.edu.cn
3、联系电话:0773-2290400(兼传真)
4、联系人:董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