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课考试科目
(1)报考美术类专业考核素描、色彩,各项满分均150分,总满分为300分;
(2)报考音乐学专业考核视唱、练耳、主项(声乐或器乐或舞蹈)、加试(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不能与主项相同)。视唱满分80分;练耳满分50分;主项满分260分;加试以百分制计,评得60分者,考试总分加1分,60分以上部分每得1分考试总分加0.5分,加满20分为止,加试评分60分以下的,考试总分不加分。
2、报名及考试地点
音乐类:湖南省——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左家垅)
江西省——南昌师范学院昌北校区(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香路889号)
美术类:河北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工路18号)
广西省——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
3、报名及考试时间
音乐类:湖南省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2015年3月2日
考试时间2015年3月3日
江西省报名时间2015年1月8日-2015年1月27日
考试时间2015年1月31日
美术类:河北省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2015年3月20日
考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
广西省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2015年3月2日
考试时间2015年3月4日
4、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并且成绩合格;
(2)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器乐考试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舞蹈考试自带舞曲CD或磁带;
(4)声乐考试须有钢琴伴奏,考生可自带伴奏;
(5)美术类考试自备画具、画板、水粉颜料、道具等;
(6)考生食宿、旅费自理。
录取与复查
1、我校艺术类校考合格证将按1:4左右的比例发放(考生特别多或特别少时,将根据报考人数适当调整),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至考生。
2、录取原则:
美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批次投档要求,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总分+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批次投档要求,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要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返回原单位或地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