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
考生持复试通知书,按指定日期到艺术学院参加复试,复试费100元。
1、音乐表演专业:
美声、民声、长调演唱方向:1、演唱歌曲二首(民歌、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及歌剧选曲皆可;有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演唱歌曲)。伴奏自备。2、视唱新谱。3、听写与乐理。
管乐、弦乐、民乐、键盘、马头琴演奏方向:1、音阶琶音或练习曲一首。2、演奏自选乐曲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视奏考察。伴奏自备。3、视唱新谱。4、听写与乐理。
2、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教育方向):1、面试、口试。2、基本功测试。3、表演舞蹈作品(时间为2分钟之内,自备录音带)。4、动作模仿。5、即兴表演。6、音乐素质测试。
3、音乐学专业(音乐理论方向、键盘教育方向、声乐教育方向):1、演奏或演唱二首音乐作品(不完全重复初试曲目)。2、视唱新谱。3、听写与乐理。4、音乐理论方向加试“音乐知识综合试卷”。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命题朗诵。2、命题主持演讲(2—3分钟)。3、其它特长展示(舞蹈、戏曲、器乐、声乐、书画等表演)。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1、基础和声(属七之前)。2、视唱新谱。3、听音笔试。4、器乐演奏与面试。
6、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1、形体测试。2、个人自选作品表演。3、音乐素质测试。
六、文化课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到赋予考生号的旗县(区)招办领取《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考生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于6月7—9日到指定考场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统考。文化考试科目如下:
汉授艺术(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蒙授艺术(文)考试科目为:蒙古语文甲、数学、外语、汉语文、文科综合。以上文科类考生2005年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在录取时作为参考(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2003]53号文件精神,自2006年起数学成绩将在录取时全部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汉授艺术(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蒙授艺术(理)考试科目为:蒙语文甲、数学、外语、汉语文、理科综合。
七、体检、政审
1、体检
按《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办理。
2、政审
按《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办理
八、录取
凡通过我院专业课考试者(以我院发放的“文化课考试通知书”为准),经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根据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