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办法
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学校或所在单位的介绍信,于2004年12月10日—30日到本人户口所在旗县(区)招生办公室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日期到我院各招生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对未持《专业考试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专业考试。
2、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号码),一寸近期免冠同一底片照片四张。
3、 美术、设计类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艺术管理方向)的考生,初、复试一次进行,报名费、考试费160元。音乐、舞蹈类及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初试费100元。
四、报考日期、地点
1.初试日期、地点
(1)音乐、舞蹈类
专 业 |
考 区 |
报 名 日 期 |
初 试 日 期 |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编导、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赤峰 临河 |
2月26日至2月27日 |
2月28日至3月1日 |
通辽 东胜 |
3月4日至3月5日 |
3月6日至3月7日 |
|
呼 市 |
3月10日至3月11日 |
3月12日至3月13日 |
(2)美术、设计类
专 业 |
考 区 |
报 名 日 期 |
考 试 日 期 |
艺术设计学、雕塑、艺术设计 (含各专业方向) |
赤峰、包头、通辽、呼市 |
2月24日至2月26日 |
2月27日 |
美术学、绘画、动画 |
通辽 赤峰 包头 呼市 |
2月24日至2月27日 |
2月28日 |
(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艺术管理方向):2月24日——28日或3月19日——24日到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报名;3月25日在本院参加考试。初、复试一次进行。
2.复试日期、地点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考生,持复试通知书于3月19日、20日到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报名;3月21日至3月24日在本院参加复试。
五、专业考试内容与形式
(一)初试
1、 音乐表演专业
美声、民声、长调演唱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二首(民歌、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及歌剧选曲皆可)。伴奏自备。
管乐、弦乐、民乐、键盘、马头琴演奏方向:演奏自选中小型乐曲、练习曲各一首。伴奏自备。
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乐理、歌曲写作,交本人作品二首。
3、 音乐学专业
音乐理论方向、键盘教育方向、声乐教育方向:演奏或演唱主修专业方向二首音乐作品。
伴奏自备。音乐理论方向:需参加“素质考查”。
4、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自我情况介绍。(2)朗诵自备作品一首(篇)。(3)目测与形体测试。
5、 舞蹈编导专业(舞蹈教育方向)、舞蹈表演专业:身体素质测试、面试、口试。
6、 绘画、动画、美术学等专业:素描、色彩、速写。初试、复试一次进行。画具自备。
7、 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雕塑等专业:素描、色彩(命题)、速写。初试、复试一次进行。画具自备。
8、 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身体素质测试、形体测试、目测。
9、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艺术管理方向):(1)艺术基础知识(中学教学中有关文学、美术、音乐、影视等文化艺术方面的基础知识)。(2)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