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2月25日-26日 |
北京师范大学教八楼101室 |
2月27日-28日 |
珠海 |
3月16日-19日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传楼 |
3月21日-22日 |
(四)考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名称及总分 |
试别及分值 |
考试内容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初试(100分) |
1.自备稿件朗诵(50分):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2-3分钟。 |
复试(100分) |
1.模拟主持(80分):考生现场抽取题目,模拟电视栏目主持3分钟,要求考生不化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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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初试(100分) |
1.基本功(60分):软开度,跳转翻。 |
复试(100分) |
1.剧目展示(80分):自备服装音乐,控制在3分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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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学 |
初试(面试) |
1.自我介绍 10分:考生介绍自己在文化艺术领域的爱好及兴趣方向等。 |
复试(笔试)(100分) |
1.综合文艺知识(30分)。2.影片分析(70分):现场观摩影片,完成不少于1500字的影片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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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 |
初试(100分) |
1.视唱(20分)(现场抽题)。 |
复试(100分) |
以下任选其一(100分): 1.初试演奏钢琴的考生,复试演唱歌曲一首;初试演唱歌曲的考生,复试演奏钢琴曲一首(背谱演奏、演唱)。2.书法创作:书写一首唐诗,字体、尺幅、形式不限。 |
六、录取原则
(一)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除艺术教育专业外的其他专业,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