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造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和造型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关系、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能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对表现对象有较好的审美感受,并能生动地表现,形体刻画富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画面整理效果好。
其中:
构图 占20%
造型与比例 占30%
细节深入与局部刻画 占25%
综合艺术表现 占25%
(三)速写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人物动态组合默写。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2)黑色铅笔、黑色炭笔、和橡皮(考生自带);
(3)4~8开的画板或画夹并且干净(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及相关绘画工具(考生自带);
(4)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0分钟。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表现手法准确、概括、生动;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和造型能力,主次分明,节奏感强,能够较深入地刻画主体对象的细节,画面整体效果好并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其中:
构图 占15%
人物动态表现 占30%
造型与比例 占30%
综合艺术表现 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