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6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成绩×60%+省联考成绩×40%)+高考文化成绩。
3、对校考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投放各省相应专业计划数的前10%)、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外语单科成绩限制)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电子档案若投进我校,我校视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方面的情况予以优先录取。
4、按设计学类录取的学生,根据学院当年专业情况,进校后按培养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按艺术类专业招收录取的学生注册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但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
5、录取时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大学外语课程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