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办学地点: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招生类型:全日制艺术类学历高等教育
学历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年
收费项目及标准: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2000元,其他各本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400元。
证书颁发办法: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015年我院在全国拟招生本科共1000人。
一、招生专业、学费
序号 |
系别 |
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制(年) |
学费(万元/年) |
1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
130304 |
4 |
4.2 |
2 |
导演系 |
戏剧影视导演 |
130306 |
4 |
4.8 |
3 |
表演系 |
表演 |
130301 |
4 |
4.8 |
4 |
录音艺术与技术系 |
录音艺术 |
130308 |
4 |
4.8 |
5 |
摄影艺术与技术系 |
摄影 |
130404 |
4 |
4.8 |
6 |
视觉艺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130307 |
4 |
4.8 |
绘画(文物修复) |
130402 |
4 |
4.8 |
||
7 |
动漫艺术系 |
动画(插漫画) |
130310 |
4 |
4.8 |
8 |
传媒管理系 |
文化产业管理 |
120210 |
4 |
4.8 |
注:我院第一至二学年所有专业执行“通识教育”;第三学年根据各专业学科和文化产业发展需求,各专业根据自身情况分不同专业方向组织教学。
二、招生人数
我院招生人数有待上级批准后,及时在我院校园网上及时公布。我院招生是分省计划,文理兼收。我院将在各省各专业均有投放计划数(在最终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视不同省份往年报考及录取的历史情况给予调整),详情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招生信息。
三、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相关规定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摄影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4.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5.报考我院的考生,凡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不再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校考。所有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