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第一批(含提前录取录取院校、正常录取院校两个阶段):29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清华等13所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院校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②第二批(含提前录取录取院校、正常录取院校两个阶段):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③第三批(含提前录取录取院校、正常录取院校两个阶段):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含经教育部批准实行专业校考的专科专业)。
④各批平行志愿(即平行一志愿,下同)、征求志愿(即平行二志愿,下同)以及降分征求志愿(即平行三志愿,下同)均设置A、B、C 、D、E 5个院校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各批录取结束后进行征求志愿,经征求志愿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高校,根据录取生源实际情况,决定文化降分幅度。艺术类中的编导、摄制类考生总分由文化分与政策加分组成,艺术类其它类别按综合分投档。
⑤艺术各批提前录取院校设2个院校传统志愿,艺术第一批设3个院校传统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投档比例与办法:①传统志愿、平行志愿均按计划的1:1比例投档。②平行志愿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类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先专业分、后考生总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高低依次投档;编导、摄制类总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先专业分、后文化分高低依次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