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工作顺利结束。评卷过程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评卷工作组织严密,评卷管理监督到位,评卷程序严谨有序,评卷质量公正无误。为进一步做好成绩公布和复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成绩公布
(一)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1月17日21时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xzzsks.com.cn)、西藏自治区成人高考网、电信声讯台96833513和易信公众号“西藏教育考试查询”统一公布成绩。
(二)公布的科目有专升本英语、专升本政治、专升本大学语文、专升本高等数学(一)、专升本高等数学(二)、专升本民法、专升本教育理论、专升本生态学基础、专升本医学综合、高起点英语、高起点语文、高起点汉语文、高起点藏语文、高起点数学(文)、高起点数学(理)、高起点理化综合、高起点史地综合,卷面总分、特征加分和总成绩。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2015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藏教考试[2015]47号)文件精神,统计各科成绩。
二、成绩复查
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复查。
(一)考生可以到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申领《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也可以登陆西藏自治区成人高考网相关界面进行下载http:// 220.182.46.136:8001,见附件1),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必须于11月20日前递交到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原则上申请复查科目不超过3科。
(二)地市招生办受理考生申请后,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于11月21日前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三)按照国家要求和考生申请,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成立复查组,对申请进行复查,并于11月23日反馈各地市招生办(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招生办必须安排专人做好成绩的复查登记工作。对于核实的复查申请,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
(二)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禁止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散布考生申请信息、考生成绩信息。
(三)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891-6361823(兼传真),联系人:秦臻、格桑平错。